西江日報訊(記者 陳明紅 通訊員 劉穎華)肇慶自獲得地方立法權后獲批準的第七部法規《肇慶市星湖風景名勝區七星巖景區保護管理條例》(簡稱《條例》),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當天上午10時,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星湖管理局與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聯合組織120名志愿者和執法隊伍,在七星巖景區開展《條例》宣傳與執法行動,以提高公眾知曉率。
當天,志愿者們從七星巖牌坊出發,分赴景區周邊各主要出入口,通過張貼《條例》公示牌、派發宣傳單張等,向過往市民游客普及條例規定,重點宣傳景區內禁止游泳、放生、亂擺賣和攜犬進入等行為。同時,執法隊伍沿途進行巡查,對在七星巖景區違反范圍內游泳、在水體及其沿岸清洗物品等行為開展執法行動。
據了解,該《條例》從列入年度立法計劃到獲批施行歷時3年,修訂過程中經歷了三次常委會審議、數十次調研、二十幾輪修改,于2020年11月27日經省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
據介紹,《條例》涵蓋了七星巖景區規劃建設、環境保護、資源保護、游覽秩序等方面內容,是根據肇慶本地實際而制定的一部有針對性規定,對于保護景區資源、充分發揮景區經濟和社會效益具有重要意義。
星湖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除了開展宣傳執法活動,景區還將通過廣播、網站、微信公眾號廣泛宣傳《條例》規定。景區還呼吁廣大市民發現違法行為立即勸阻或向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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